西安经开区宣传文旅局
关于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文景墓葬”范围的公示

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精准确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文景墓葬”范围,2026年4月1日上午,在西安市文物局的指导下,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文旅局邀请文物专家,就“三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文景墓葬”普查范围进行核准。根据文物勘探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文景墓葬”范围进行调整,其面积为14773.07平方米,范围坐标为:

(1)34°19′08.2564″N, 108°55′38.3310″E。

(2)34°19′08.2601″N, 108°55′38.6586″E。

(3)34°19′08.6259″N, 108°55′38.6526″E。

(4)34°19′08.6261″N, 108°55′39.4646″E。

(5)34°19′09.1827″N, 108°55′39.4643″E。

(6)34°19′09.1826″N, 108°55′45.3876″E。

(7)34°19′08.7769″N, 108°55′45.8767″E。

(8)34°19′06.5852″N, 108°55′45.8777″E。

(9)34°19′06.5853″N, 108°55′38.3310″E。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对以上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文旅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9-86519887

西安经开区宣传文旅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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