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5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材料编制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通知要求编制完整评价材料,包括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证明材料和真实性承诺书。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西安市经开区XX企业”。
(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需编制完整纸质材料,但需提供以下两项电子版材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附件3);2025年度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被依法终止或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事项的,应如实报告。
(二)请各企业技术中心将纸质评估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整套资料盖章后扫描整理为1个PDF文件,须和纸质资料保持一致,并附汇总表Excel文件)报送至经开区工信局。经开区受理截止4月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省工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发文公布评价结果,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将予以撤销。
经开区联系人:曲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6513723
地址: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1606室
附件1.2026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封面格式.docx
西安经开区工信局
2026年4月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