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工信局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
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区内优秀企业及创业团队参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领域

围绕我市光伏、商用车、乘用车、大飞机、输配电装备重点产业链;半导体、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链群;光子、智能终端、商业航天、无人机、智能网联汽车、增材制造产业集群以及具有高成长性的未来产业。

二、参赛要求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参赛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参赛条件: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内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区域内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其他

(一)全市县域工业集中区、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专业园区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5个项目参赛,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3个项目参赛。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团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区域赛的通知.pdf

西安经开区工信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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