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发改局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按照西安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四)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光盘刻录,每个项目不超过30M。

2.请于2025年3月21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经开区发改局,请有需求的企业提前联系,按时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经开区发改局 吕楠 86529577)

附件1: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参考).doc

附件2: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西安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西安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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