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33号)文件规定,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核算期:2025年1月至6月及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通过系统核查、补贴比对、企业确认等环节,我中心拟为17家见习基地兑付63名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指导补贴37300元(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审批审核部门突破政策范围、降低审批条件,企业弄虚作假可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29-89298677(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经开区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指导补贴信息汇总表(3).pdf
西安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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