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投资、自主改造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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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 审批机构: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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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6529577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165951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一层(西安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21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企业自主投资、自主改造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技改项目投资企业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2.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可行性分析报告。
1、企业到经贸发展局递交申请文件。
2、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经贸发展局在收到申请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充的全部内容。
3、经贸发展局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出具同意(或不予)备案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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