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调整2025年度市级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企业名单的通知》相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法制化、规范化、清单化”为抓手,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聚焦重点检查内容,开展精准规范执法,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向事前预防转型。
2.持续抓好综合监管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化水平。
3.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督促企业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着力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体系建设。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安排
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测算,2025年应急管理局纳入行政执法人员6人,总法定工作日1500天,监督检查工作日312天。(测算说明见附件1)
四、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经计算需纳入2025年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90家,其中重点监督企业60家、一般监督检查企业30家。
(一)重点监督检查安排
重点监督检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涉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和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等。
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66.7%。
(二)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一般监督检查范围为:除重点检查企业之外的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等。
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33.3%。
(三)主要检查内容
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以及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
8.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危险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执法计划。执法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合理安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将执法计划纳入每月、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要根据执法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有针对性。
(二)规范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执法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做到公正、公平、文明执法和分类分级精准执法,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规范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及时公示、录入现场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三)狠抓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执法人员要遵守党纪国法规定,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执法人员的责任,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四)加强沟通,开展联合执法。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隐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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