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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34号)
■ 贷款额度:
不超过10万(全额免息)
■贷款条件
创业贷款的对象是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安市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三年。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
■提交材料
1、《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借款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2、《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担保审核表》或《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免担保审核表》一式2份;
3、《承诺书》;
4、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人的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已婚的借款人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8、在校硕博生不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他材料不变;
9、因晋级创业大赛或获得表彰的企业法人申请免担保贷款的(参照《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需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10、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许可证等经营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11、房屋租赁合同。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登录“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 (http://www.snhr.gov.cn/)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在线申请基金贷款,并申报纸质材料至所属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
2、各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负责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现场核查,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借款人给予推荐,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才中心。
3、市人才中心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网审通过,并报送至省人才中心。
4、省人才委托担保机构对项目进行考察评估。
5、省人才对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贷款审批。
5、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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