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构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编制本指南。
本机构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本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机构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本机构名义发布或者本机构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构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
5.其他信息主要包括:本机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录用等,以及本机构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构主要通过本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构将及时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构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
受理机构: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29-86520267
传 真:029-86529999
通信地址: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
邮 编:710018
电子邮箱:xxgk_jkq@xetdz.cn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1)通过本机构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2)通过机构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西安经开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通过邮寄、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申请。
为便于高效办理,请每次申请只填写一项申请公开内容,并请尽可能详细描述所申请公开信息的标题、名称、文号等
2.申请处理
本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并通过适当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对于申请表格填写不完整、申请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的,将要求补充或更正。本机构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填写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规定申请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流程
第一步:在线填写表格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第二步:提交表格
第三步:政府部门受理
第四步:答复申请人
二、申请渠道
政府门户网站申请、邮政寄送、当面提交和传真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渠道。
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西安经开区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http://xetdz.xa.gov.cn/zwgk/zfxxgkzl/ysqgk/ysqgk/1.html;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通过邮政寄送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地址: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902室,邮编:710018。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受理地点:受理部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点: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902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5:00-18:00
咨询电话:029-86527875
4.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029-86521102
三、注意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投诉、咨询、建议请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应。
2、依申请公开工作实行“一事一申请”原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如一个文件)。
3、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4、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流程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ICP备05011550号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57号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29-8652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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