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38号
2、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规范的通知》市就服发〔2019〕12号
3、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二、补贴对象:
1、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西安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指申请补贴之前,在我市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2、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西安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三、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300元/月
医疗保险补贴:200元/月
2.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补贴:400元/月
医疗保险补贴:200元/月
四、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
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对2019年享受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可在2020年申请补贴延期一年。
2.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3.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方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后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方可申请。)
五、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为线上申报。线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六、需要具备以下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线上上传)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线上上传)
特别提示:凡是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在系统中都有登记和关联。没有做过此项认定的人员,系统会有提示,不能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以上均不需要纸质资料提交,线上可完成所有申报。
2、高校毕业生: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线上上传)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线上上传)
(3)毕业证照片(线上上传)
3、创业失败人员申请需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创办个体户或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影印件;
(3)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七、如何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线上申请个人社保补贴操作流程.doc http://xahrss.xa.gov.cn/
八、补贴的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
1、被用人单位招用;
2、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
4、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5、提供虚假信息资料;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九、以下情形不得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被用人单位录用,已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或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2、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3、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4、个人有其他经营性、营业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营运;
5、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公共就业服务的(累计决绝公共职业介绍3次以上);
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7、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十、注意事项:
1、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2、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的,如再次转入西安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则不能再次享受(自主创业除外)。
3、补贴流程分为受理初审,复审,公示,金额发放。审核通过后,会在西安经开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待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
4、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领取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取消其申报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5、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线下受理。
咨询电话:89298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