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行政审批有关事项集中办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根据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我局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集中至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含政务服务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范围

(一)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备案;

(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办理地点

(一)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凯瑞大厦F座二层;

电话:029-89298647。

(二)经开区政务服务分中心

1.泾渭新城政务服务分中心

地址:经开区泾渭新城西金路18号泾渭国际中心一层;

电话:029-86031974

2.渭北新城政务服务分中心

地址:临潼区渭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电话:029-83990632

三、过渡期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6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或者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含政务服务分中心)办理上述事项。

2026年9月7日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再受理相关业务,上述事项全部由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含政务服务分中心)统一办理。

四、监管职责

上述事项集中办理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的日常监管、行政检查等监管职能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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