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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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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早交房不登记子女房 |
留言人 | 陈聪 |
信件编码 | GPPS1711072146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好,我是西安现代农业开发总公司职工,我们最早执行厂里政策把我们老房子交回厂里,部分职工不执行厂里的政策一直到拖到近两年才将房屋交回,交回后又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又在经开区和农业开发总公司联合建造的草滩佳苑小区申请登记子女房名额,然而我们最早响应政策交房的人,至今我们仍与我们的子女,孙子孙女同住在一起,农业开发总公司房管所不给我们登记子女房,同样有老房子,就是因为我们交的早不是现在才交房子就不让我们登记子女房名额,那我就想问,我们响应政策早交房有错吗?同样都是职工,子女房却没有我们的份,愿各位领导能出面为我们解此事,谢谢。 |
回复部门 |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17-10-30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农业总公司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由于客观原因,对已交旧房职工的诉求,只能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自草滩八路拆迁安置后,农业总公司已经停止集资建房多年。此次老区拆迁安置所建的草滩佳苑,共有1860套,完全用于被拆迁职工、被拆迁职工子女以及从未购买过新房的职工。因没有充分的房源,故不能满足已交旧房职工解决子女房的要求。 第二,由于不同时期职工购(建)房的价格和交旧房的补偿标准不一致,无法合理地计算出统一的补偿标准。所以,对已交旧房职工进行经济补偿的诉求,总公司目前还没有更妥善的解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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